围绕四环节紧盯脱管漏管
内蒙古:扎实开展专项检察纠正社区服刑人员监外执行问题
201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清理检查,发现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漏管、脱管、虚管情况600余人,对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80件。
据了解,专项检察活动中,内蒙古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四个环节加大检察力度。在交付执行环节,该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公诉、案管等部门加强内部联动,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清理、核对,筛查出目前仍应监外执行的罪犯,逐人、逐项建立台账。同时,注重外部配合,把检察机关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掌握的名单逐人进行比对,查明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
在监督管理环节,该区各级检察院核查了解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活动中,执行机关是否存在有列管、无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的“虚管”问题。通过在社区设立检察信箱接受群众举报,采取走访、座谈、约谈和查阅等方法了解情况,对管理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此外,在变更执行环节,内蒙古检察机关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见面,重点检察执行机关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在监督纠正环节,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延伸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平台和触角,积极完善和拓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取得了新进展。(其其格 范德银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