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首创青少年“普法教育室”

2015-09-18 15:58  来源:重庆法制报

拓展法治教育空间 丰富法治教育载体

重庆大足首创青少年“普法教育室”

  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和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近日,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与区普法办、区综治办、区教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双桥中学、龙水实验中学、昌州小学、中敖小学等学校首创设立“普法教育室”。

  “普法教育室”硬件设施齐全,设立可容50人左右独立的教室,配备视频设备、法治图书阅览柜、橱窗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以温馨、舒适、安全、童趣,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需求为原则,布置有明显法治文化标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板,张贴有法治典故、格言、警句、谜语、漫画、故事等图片,其师资以学校教师为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区法治教育团成员及政法部门的业务骨干积极参与,采用轮训的方式组织学生到“普法教育室”接受法治教育,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一个课时;

  “普法教育室”以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抵制毒品、反邪教等主题教育;以“听、看、讲、议、演”为主要形式,经常性的开展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法治宣传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治征文赛、法治手抄报等法治教育活动,又可通过观看法治电影、法治公益广告、视频,设置普法教育园地等手段,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教育方法创新上,从单一的法治课教学,向兴趣爱好、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转变,在运用板报、橱窗、标语、图片、书籍等传统媒介的同时,更注重现身说法和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化媒体手段,形成全方位的法治教学。

  “普法教育室”创新了法治教育形式,拓展了法治教育空间,丰富了法治教育载体,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刘线平 黄维)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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