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刑事速裁程序,构建相关配套措施,日前上海黄浦法院与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黄浦区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以制度规范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速裁程序各阶段的职责,主要就以下事项达成共识:
1、公安看守所、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为审查起诉、审理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或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导其填写法援申请表,24小时内转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告知其直接向区法援中心申请办理。
3、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审批,于24小时内指派法援律师,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会见等工作。
4、审理阶段法院可尝试通过微信向区法援中心传送起诉书、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方便值班律师及时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探索值班律师庭前与法官交流关于证据定性、量刑具结意见的机制,努力提高速裁效率,切实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