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中院构建“三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

2015-09-14 11: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科技助力打造山水名城司法品牌

桂林法院立案服务工作见闻

图为桂林中院法官梁建平在给当事人介绍二维码文书样式。袁荣礼 摄

“‘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漂亮的山水吸引了中外很多游客前来观光。我们法院也要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把我们的立案窗口打造成法院对外叫得响的品牌!”前不久,记者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采访时,院长陈敏说。为适应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桂林市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原有的“八项功能”和“六个功能区”为基础,以“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为导向,努力构建诉讼服务中心“三位一体”服务平台,经过半年的升级改造建设,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诉讼服务中心展现在人民群众的面前。

开放透明:为立案提供良好服务

早在2010年,桂林中院就投入300余万元改造了立案大厅,建成了具有“八项功能”和“六个功能区”的立案服务设施,设立有安检区、导诉区、立案区、调解区、当事人等候区和自助服务区6大功能区,共承载8项职能,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了“进了一个厅,事情全办清”。

记者在立案庭看到,1至8号窗口依次是残疾人立案和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窗口(绿色通道)、志愿者服务窗口、刑事、民商事、行政立案窗口、司法救助和网上立案窗口等。2015年1至6月,这8个窗口受理各类案件共计2926件,材料收转1231件,完成案件报结2169件,司法救助案件23件,为困难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金17万余元。

为了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该院又千方百计抽出资金100余万元对立案大厅加以改造升级。

“现在我们大厅开通了WiFi、设置了手机充电站、POS刷卡机、ATM自动存取款机,增设了二维码法律文书样式显示屏、台式电脑和打印机……”桂林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永群告诉记者。

8月17日上午9时20分左右,桂林市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的申勇到大厅询问一件上诉案件的立案情况。立案法官李慧杰查询后告诉他,“材料还没有到中院,以后你可以到桂林市阳光司法网上查询,不用费劲跑到这里来询问了。”

在立案大厅导诉员的指导下,申勇仔细了解了桂林市阳光司法网的相关程序和操作规程。

“现在确实很方便,增加了网上立案服务功能,填上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就可以查询到案件的进程,节省时间,也提高工作效率。”申勇说。

为了不断提升干警服务能力,桂林中院还从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导诉、立案、审务等25项工作配套制度,力求使每一个服务环节都达到规范、快捷、温馨。

“这里是当事人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我们必须以认真的态度、细致的工作、文明的用语,热情为群众服务。”桂林中院副院长杨胜男说。

依靠科技:提高立案速度和效率

“这里是桂林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您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提供服务……”一大早,接线员陆查利正在忙碌地接听服务热线。

“刚才当事人打来电话问提交新证据是否要带原件来,我告诉他要带原件来进行核对,热线电话咨询的事情较细,繁杂,一点也不能马虎!” 陆查利登记完来电内容,笑着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2015年6月3日,桂林中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广西法院率先投入使用。在诉讼服务中心80平方米的房间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5名工作人员每天各自负责“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信访投诉、意见建议、预约服务”六类功能的工作。

为方便群众立案,提高效率,桂林两级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推出了网上立案、微信立案、面对面立案等措施,形成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微信立案服务,面对面人工立案服务的“三位一体”立案服务模式。2015年6月,桂林中院还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网上立案工作暂行办法》,对签约代理一审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律师,可申请网上直接立案。

“这个暂行办法出台后,很受律师的欢迎,可以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有些提供的电子证据如果出现了一些小问题,法官指出来后,我们可以通过网上发过来,不需要再跑腿了,用科技化的手段为立案加速,实现了律师、法院、当事人‘三赢’的效果。”桂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龙拥军说,“希望法院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大家知晓,方便更多的当事人!”

目前,桂林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微信立案量日益增多。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将“一网二微三平台”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浓缩为一体,架起空中立体维权网络,向社会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15年8月中旬,共办理电子邮件预约立案9件,电话预约立案11件,网上预约立案7件,做到网络接待专人化、网上答复专业化、操作指导便捷化,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多方出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一扇窗口,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地方。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桂林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

为此,桂林市法院从法院的退休干部、基层组织等单位中招聘有法律知识的人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专司调解工作。兴安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庭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招聘曾任县政府调处办主任兼司法局副局长的退休干警韦达富,协助法院做调解工作达6年之久。作为法院的金牌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韦达富运用自己20多年调解生涯的经验智慧,探索出一整套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思路。

“我坚持‘三不怕’原则做调解工作,一不怕吃苦、二不怕吃亏、三不怕得罪人,以公正的态度对待调处案件,矛盾就容易化解,才能得到双方的满意。”记者翻开他记录整齐的调解案件登记本发现,他2015年上半年调解的案件已经达到70多件。

2015年上半年,兴安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案件276件,同比增长46.03%,有效地缓解了大量简易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带来的办案压力。

此外,桂林市法院还成立了以公安、检察、民政、工会、妇联等十几家单位、群团组织参加的诉前联调成员单位,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将立案窗口打造成真正为民服务的大舞台。(费文彬 罗欧阳 陈丽娜)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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