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放宁夏”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宁夏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一带一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十六条具体措施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为“开放宁夏”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宁夏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为“一带一路”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意义,为“开放宁夏”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强调,刑事审判要注意把握界限,严格刑罚适用,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民商事审判要服务开放重点,提升民商事审判水平和能力;行政审判要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审判水平和能力;执行工作要加强执行措施和力度,着力构建良好的诚信体系。要优化司法功能方式,创新服务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与针对性;健全司法服务机制,畅通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落实司法公开常态机制,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深化中阿司法培训交流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听取各方建议与意见;强化协调指导机制,确保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