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新举措

2015-09-13 10:12  来源:上海法制报

  9月10日是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新举措实施的第一天。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总队了解到,为推进新措施落实,加强对危运行业执法监管,10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本市公安、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G15沈海高速沪浙、G50沪渝高速汾湖、G60沪昆高速枫泾等本市危险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道口,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截至当天上午10时,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沪浙收费口共检查出12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纳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

  上午8时3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G15沈海高速沪浙收费口(危险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道口),看到公安道口交警与交通执法人员已开始对入沪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核查运输车辆是否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并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营运资质。

  据执法人员介绍,如发现未接入监控平台的车辆,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发放《宣传资料》,要求车辆所属企业立即整改,及时赴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查验事宜。9月10日至19日期间,当事车辆仍可至本次业务在沪目的地卸货,9月20日后被查获的违法车辆,交通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拒绝其入境上海市,并要求其原路返回。若当事人以闯关、罢运等拒不返回的,或已被开具过《责令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再次被查处的,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截至当天上午10时,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沪浙收费口检查出12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纳入联网联控平台。

  此外,当天上午,执法人员还对位于金山的上海化工区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工作,由金山区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化工区管委会、公安、安监、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市交通执法总队等部门,对化工区危运企业开展上户检查。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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