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程序改革工作会召开

2015-09-10 15:40  来源:检察新视野

  9月8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市、州、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和办公室主任,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省检察院办公室负责同志及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宏斌主持。

  会上,兰州、白银、嘉峪关、定西、陇南等五个试点检察院作了汇报发言。高继明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刻把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试点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各级检察院尤其是试点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从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扩大司法民主、促进法治文明的价值追求来认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法治的精神深刻理解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正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争取为下一步改革的全面推开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要始终坚持顶层设计和自我实践相结合,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探索、细化、丰富和完善。要注重从以往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善于抓住产生问题的症结,细化措施、对“症”下药、推进工作。省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提出对策,切实加以解决。

  二要牢牢把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切实抓好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要以案件监督为重点,努力在拓宽监督范围上求突破。各试点检察院要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和监督类型,积极办理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监督案件,细化从告知到犯罪嫌疑人意见反馈到启动监督的工作流程,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与诉讼程序、办案程序有机衔接,着力落实监督谈话、查封扣押涉案款物现场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和监督事项告知制度。要以细化程序规范为着力点,努力在完善监督程序上出成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切实把改革的要求体现到具体的程序规范中。对于新增加的监督情形和工作制度,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促进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切实以程序来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利的实现。要以健全监督机制为落脚点,努力在拓宽监督渠道上谋创新。围绕查办职务犯罪的全过程,不断将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引入举报、侦查、立案、起诉、审判、信访等不同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通报、监督谈话、现场监督、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案件质量评查,参与信访接待等已有的监督工作机制。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乏力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有效整合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与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的方式方法,合力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确保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把其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要着力形成三级检察院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措施,归口责任,倒排时间,一项一项抓落实。各级检察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本院的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推进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协作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行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舆论宣传,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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