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丘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扫描

2015-09-09 14:44  来源:河北法制网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检察工作的主题,也是检察工作一贯遵循的法则。近年来,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紧扣主题,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力求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创新方式为监督

  过去,在检察院部分干警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办案、轻监督;重打击、轻维权;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制约的执法思想偏差,对此,任丘市检察院结合两法修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及有关法律监督内容,通过开办检察大讲堂,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党组会专题学等形式,树立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理念。

  工作中,该院实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确定侦监部门为主,侦监、公诉、监所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联动审查模式,两年来,先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39人,经回访,无一人重新犯罪。

  抓好环节强监督

  2014年3月,任丘检察院与环保部门联合制定环境保护方案,调取了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2013-2014年的台账卷宗,审查案卷40卷,发现其中有10家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编报环境影响报告和违反环评案等一般违法行为,立即督促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任丘检察院首先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问题。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案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专项立案活动中,该院监督立案涉嫌土地违法案件1件2人、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件2人;其次是强化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及时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提前介入侦查及参加现场勘查,发现问题书面或口头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何某盗窃案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起犯罪事实,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华油总部医院多次作案,追诉余罪5起,法院全部予以确认。强化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实行法律监督,并规范开展量刑建议。两年来共对483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未出现受害人要求抗诉、被告人上诉的情况。强化民事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12起申诉案件做好息诉工作。

  该院还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在监管场所安装了监控联网自动存储设备,实现监控信息自动保存,全程动态监督。两年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1件,实施安全防范检查46次,对超期羁押到期的发出预警5次。同时,对监外执行人员实施监督检察10次,纠正违法6件次,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练好内功促监督

  任丘检察院不断强化自身执法活动,以自身的执法规范促进执法监督。该院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检察业务网上办案系统为依托,采取质量评查、通报评析及联合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规范诉权告知,实现办案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的全程监督。

  在此基础上,该院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活动的制约监督,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两年来共提请上级院审查逮捕12件21人,批准逮捕12件21人。

  该院积极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将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部予以公开,共输入程序性信息597条,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起诉书67份,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进一步推进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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