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检察院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2015-09-02 08:37  来源:检察日报

完善内部管理 细化流程监控

天津河北:以办案为中心将规范司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于制

  “通过这次阅卷,我深切感受到了河北区检察院干警工作的规范和高效率。”日前,刚刚通过电子阅卷系统阅完卷的张律师感慨地说。其实,这只是该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质效的“冰山一角”。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狠抓落实,将规范司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为便于律师预约阅卷,河北区检察院开通“河北案管”律师接待预约微信号,律师只需要关注“河北案管”微信,便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预约阅卷时间。而且,该院将到院阅卷律师的信息材料扫描上传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并与系统内所阅案件及时登记绑定,系统会显示此案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网址、用户名,以及与该案唯一对应的登录密码。律师在阅卷后可凭借此信息,登录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该案受理时间、退回补充侦查时间、审查起诉时间,也可在线对案件进行网上预约阅卷申请。2015年以来,该院已接待律师电子阅卷160余人次。

  同时,该院还对每个案件的办理流程实行网上监控,指定专人每日进行网上巡查,严密监控办案时间、办案程序和审批流程,为每一次的监控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监控和落实情况,及时发出期限监控预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情况的发生。同时,结合对统计案卡的核查,对重要流程节点是否及时填录案卡信息进行重点监控。

  文书质量监控也属于流程监控的重要内容。该院着力加强对结案环节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核把关,尤其加大对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叙述性法律文书的质量审核力度,重点关注罪状、法定情节表述是否规范、引用法条是否准确等内容,2015年以来已审核纠错28件次。

  此外,该院还采取“一周一报告、一月一分析、一季一归纳”的方式,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在规范司法行为中的作用,每周制作《案管周报》,向检察长报告流程监控的详细情况;每月编发《案件管理通报》,分析捕后侦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期限、诉后审判期限等事项的监控情况,向全院通报;每季度归纳总结个案监控情况,从中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需要制度保障。为此,该院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成立“案件评查工作小组”,组建“案件评查人才库”。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参与评查,评查内容包括15项法定程序性问题和16项实体性问题。评查人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办案过程、案件结果、法律依据、办案效果进行评查,逐案撰写评查报告。(张宁 高伟)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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