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行政机关暨检察机关联手创新社区矫正

2015-08-31 09:07  来源:法制日报

累计接收3万余人社区服刑无一再犯

新疆司法行政机关暨检察机关联手创新社区矫正

  “村民们注意啦!今天下午3点半,在村委会门口听讲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七大队二小队小队长买买提在村里广播播出通知。

  在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七大队,说起买买提无人不知。2010年他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两年。从一名社区服刑犯人变为小队长,买买提的变化大家有目共睹。

  记者了解到,买买提的转变得益于新疆司法行政系统与检察机关联手打造的教育矫正新模式。

  2012年,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日益增多的现象,温宿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如何整合资源、采取有效途径进行监督。经多方调研,温宿县检察院成立新疆首家县级社区矫正办公室,这是检察院与温宿县司法局创新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益探索。

  2015年7月中旬,温宿县检察院在古勒阿瓦提乡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监管规定,3次警告后仍无效,检察院向司法局建议撤销热某的缓刑。

  “对热某收监的当天,我们在古勒阿瓦提乡召开公开收监现场会,邀请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共同参与,并一一解释热某收监的原因,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温宿县司法局局长侯燕军说。

  温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包金星告诉记者,自成立社区矫正办公室以来,温宿县检察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看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检查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有无登记台账、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走访矫正人员周围群众等多种方式,对社区矫正实行全面监督。

  “2012年以来,每年监管人数在120人左右,共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4份,口头建议100余次,建议全部被采纳。定期回访矫正人员并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建议纠正脱管、漏管对象25名,及时收监21名”。包金星说,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向社区延伸,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质效。

  记者在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司法所看到,一块“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动态表”的白板上印制了“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入矫、解矫、请假”等事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情况一目了然,管理人员可以时刻掌握他们的行踪。

  侯燕军介绍说,这是依希来木其乡司法所继安装手机定位、每周签到、每月思想汇报等管理措施之后的又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

  “社区矫正人员买买提经常义务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侯燕军说,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教育,可以消除服刑人员与邻居间的嫌隙,使他们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新疆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万余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万余人,无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及期满解矫后参与重大暴力刑事犯罪。(潘从武 张蕾)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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