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结果开展了公开答复工作,申诉人与检察官面对面表达想法,了解审查过程和处理决定的依据,整个过程透明、公开。据悉,嘉定区检察院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已进入常态化运作,2015年以来,该院共办理3起刑事申诉案件,并全部通过公开答复的方式保证了案件的公开公正,刑事申诉“打开门”,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阳光检务。
2014年,申诉人任某的儿子栗某被他人持刀扎成轻伤,原案被告人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申诉人认为栗某被他人用刀刺伤,原案被告人却未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不具有从轻情节,法院的判决量刑偏轻,向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
让任某没有想到的是,刑事申诉能够以公开审查的方式进行。她可以当面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诉求,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官通过前期调阅案件、询问原案承办人、集体讨论等,对原案进行了全案复查。在听取任某观点后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被告人自首以及未赔偿等情况,法院的量刑符合规定,因此决定对申诉人申诉不予抗诉。针对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而承担的医药费,检察官告诉任某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案件参与者不仅包括申诉人、检察机关,还有代表第三方的人大代表、社会参评代表与律师参与,他们的参加让任某能够得到更多的建议和“声音”,也获得更多客观中立的帮助。“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你所提的赔偿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如民事诉讼仍得不到赔偿,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律师在对该案复查、答复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让当事人更好信服、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当听完检察官、律师等多方的释法说理,申诉人渐渐认可检察院的处理结果。
随后,在公开答复会后,通过多方的努力和延伸的法律帮助,律师又积极为申诉人向嘉定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与承办人进行沟通。嘉定检察院在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及时受理申请,并决定给予一定救助款帮助被害人家庭重新开始生活。
近年来,嘉定区检察院对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均采取公开审查,做到案结事了,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社会参评代表参与,使申诉人息诉服判,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