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河北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暨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推进会上,沧州市检察院介绍了开展抽样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近年来,沧州市检察院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作为落实省检察院“五检”总体工作布局的重要抓手,坚持全覆盖评估,严标尺要求,着力找足成绩、找准问题、找好对策,推动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简称“八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坚持高标准,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的精髓
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正式启动后,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胜喜强调“要坚持高起点、高站位”。首先是思想认识做到高标准。沧州市检察院将开展抽样评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的“规定动作”,作为检验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效的“严格标尺”,作为改进和加强市级检察院领导指导工作的“启动装置”,摆上重要日程、放到突出位置,投入时间和精力强化落实。其次是评估人员素质做到高标准。建立了沧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和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专门人才库,吸纳了全市72名检察业务和综合工作骨干加入人才库。多批次、多人次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举办的专题培训,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基层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并进行了实战演练。第三是评估方法做到高标准。即:严格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确定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基本指标,按照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专家传授的检察业务评估方法和检察综合工作评估方法,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开展抽样评估工作,不自我降低标准、放松条件,为抽样评估工作达到良好效果提供程序和方法上的支撑。
坚持全覆盖,抽调骨干严格有序地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
全覆盖,一方面对所有基层检察院做到全覆盖;一方面对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内容做到全覆盖。2014年9月至11月,沧州市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和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全方位、深度式的案件质量评查和基层建设评估。一是开好首次见面会,把“找足成绩、找准问题、找好对策”明确为抽样评估的指导思想。二是组织试题测验、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为开展深度分析提供重要可靠的数据项。三是开展实地查看、案卷审查、调查核实等工作,对照标准找准找全、找实找深问题。在每个检察院都抽取不少于30本的案卷、不少于20册的综合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实地查看办案工作区、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大厅等,对存在疑问的找办案人员、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到公安、法院调取有关材料,着力实现规范化评估、精准化评估。四是及时召开评估组内部碰头会,交流情况、明确方向、互促共进,保证抽样评估的力度、程度和深度。五是召开沟通会,向基层检察院领导或中层以上干部原汁原味地反馈抽样评估的简要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等。六是向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从更高层面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出台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有力举措。
坚持查问题,聚焦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
在沧州市检察院党组的强力督导和评估组的积极工作下,每个基层检察院都严格查找问题,评估后由评估组向参加评估的检察院提供内容翔实的反馈报告。归纳发现查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存在对司法办案标准掌握不全、似是而非的问题。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方面,存在各业务科室岗位职责和素能标准不明确、检察专业化人才偏少、办案组织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在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方面,有些院还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规范体系,信息化手段和检察管理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在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方面,有的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仍然存在欠缺,赃证物保管没有完全做到“五防”。
坚持强管理,上下协力、精准施策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
针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沧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审慎研究,建立起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方法、驰而不息的毅力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沧州市检察院制定并实施的具体措施包括: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按照科学、有效、管用的原则,抓好现有规章制度的废、改、立,推动建立各项工作的管理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学、读、修、补、练”活动,学规范、用规范,学岗位素能标准、提岗位履职能力。支持政治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凡事都有制度约束、凡制度都能得到贯彻执行、凡执行必有监督控制”的管理新常态,增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效果。猛药去疴、刮骨疗毒,下大力解决司法行为不规范、队伍建设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导基层检察院对照抽样评估和自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案件、逐个问题加以解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全市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解决检察干部职级待遇、科技装备建设等问题。通过以上努力,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