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司法局:坚持“四抓”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2015-08-27 19:21  来源:重庆法制报

  面对近期较为严峻的安全稳定形势,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多项措施并积极抓好落实,促进了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抓传达。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近期全国、市、区各级各类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辖区内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对各项安全责任制进行层层明确,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有序开展。

  抓排查。结合《江北区司法局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工作方案》,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片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重点人头”进行再排查、再梳理;重点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落实。由社区矫正科牵头,组织12个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33名重点人头进行重点走访,及时掌握其动态。由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内的重点律师(问题律师)开展专班帮教,确保其在可控范围内。采取电话联系、信函回访、上门走访、当面约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近期案(事)件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回访,征求案(事)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对于未完结案件,向案(事)件当事人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解释未完结原因;对本部门工作不满意的当事人,进行上门回访,详细了解其不满意的原因,及时有效做好补救、解释和服务工作。

  抓保障。落实安全保障专项经费,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购买消防、防恐等安全器械、工具,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安全器械使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驾驶安全等培训,做到发生突发事件时人人会处理。(熊海吟)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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