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活动,近日,福建漳州检察机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针对各流程特点,突出监控重点、难点,提高案件的规范统筹监督、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出预警提示,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违法超期办案情形发生。
据悉,该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坚守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廉洁自律”三条底线的要求,积极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自行或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38份,统一执法模式。根据高检院新版执法工作规范,从20个方面细化办案流程、执法标准和工作要求,并汇编为《办案工作规范化手册》,规范业务工作,从而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办案。
同时,将自侦案件质量做为规范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一个预案,四个到位”制度,即每案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领导指挥、纪检监察、医疗保障、安全措施到位,随时对在办的自侦案件进行“规范化扫描”,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当场反馈督促纠正,把握办案全过程,确保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并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避免出现错案、冤案等情况,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
此外,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等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手机信息平台,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便于他们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通过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答询等形式,增强执法过程的社会透明度,保证执法结果的公证性。(黄健生 黄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