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式多元化普法宣传教育体系
广东河源东源普法工作实现四个“明显提高”
“东源通过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构建起了立体式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与渗透力,普法工作实现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和法治县创建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维安对记者说。通过普法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东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政主抓确保目标责任经费落实到位
东源县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和谐东源的“强基固本”工程来抓。
为确保责任目标到位,东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普法办每年制订工作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综治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等综合评价体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年度有考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组织普法工作落实,重大问题由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县普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搞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抓好实施。县财政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每人每年0.5元普法经费予以保障(年30万元),重大普法活动由财政拨付专款保障,全县21个乡镇和县直部门每年都安排必需的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该县“六五”普法累计投入工作经费880多万元,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必需经费保障,保证了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与经费“三落实”,步入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突出重点确保重点普法对象不留盲点
东源明确普法对象,把加强领导干部、村(居)民、青少年学生和企业员工普法教育作为重点,确保重点普法对象不留盲点。
东源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表示,东源县委将学法考试成绩列入“六五”普法考核内容和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记者了解到,东源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和学校常规教学内容来抓,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估机制,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除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制副校长为各中小学师生每学期至少上好一堂法制课等常规普法外,积极创新校园普法方式: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每天十分钟学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双百(即参考率与合格率100%)”目标。
同时,东源县还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县工业园区内设置流动法律知识宣传栏、普法课室、法律图书室;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县普法办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制讲座暨普法考试活动,让普法走进企业,共建和谐劳资关系;县普法办每年联合国税、地税、公安、劳动等部门坚持到大型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让企业员工在厂门口吃上“法律大餐”,增强员工维权意识。
虚功实做确保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记者在采访时感受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东源在普法工作中立足新形势,以服务中心和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为主线,坚持虚功实做,让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
东源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惠泽群众。县、镇、村、村民小组均成立司法调解机构,妇联、工会、团委、残联等设立维权中心,全县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600多名,及时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和维护了困难群众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全县开展“民情恳谈会”活动中,东源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六进”工作要求,成立民情恳谈会律师服务团领导小组,陪同县领导参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现场用法律知识解难释疑。
2014年,东源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统筹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全县283个村(居)每个村(居)聘任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共服务群众1505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055件次。
2013年3月,东源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3月,县委书记叶少军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邓新建 李晓 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