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检察院推行"诫告约谈"预防职务犯罪

2015-08-10 16:57  来源:正义网

  为了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近日,江西丰城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行“诫告约谈”机制,从而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

  据了解,该院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诫告约谈对象,包括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评估后,认为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经初查后,发现有职务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职务犯罪、未达到立案标准,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单位或个人等六类情形。

  在诫告约谈时,该院采取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措施,对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和督促纠正,指出存在的问题,告知职务犯罪的后果及危害,使其警醒,明确指出应当消除的职务违法行为和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该院还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诫告约谈的提出和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约谈,由举报、侦查、侦监等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填写好《预防职务犯罪诫告约谈审批表》,载明被约谈人员基本情况、约谈的事由和约谈时间、地点、参加约谈的人员等,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后,提请检察长决定。

  此外,该院还规定约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和约谈纪律,不得随意扩大约谈范围、违反约谈程序,不得以约谈名义干扰被约谈人员的正常工作、生活,不得以约谈名义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不得随意公开、泄露约谈内容,对于违反纪律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涂恩)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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