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交流渠道,给分管领导加责任、让检察干警有幸福感,形成“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察工作新格局。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出台《谈心谈话制度》。
该《制度》要求,检察长与其他党组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与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不少于2次,部门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每季度应进行2次谈话。谈心谈话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干警主动谈话与领导约谈干警相结合的方式。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进一步畅通上下级之间交流渠道。
该《制度》规定,在谈心谈话中要做到“三谈”:谈纪律,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存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和症结,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错;谈思想,结合干警家庭、工作等情况,了解干警的思想、倾听干警的真实想法,对存在思想包袱或失落心理的干部,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正确认识自己;谈工作,对干警工作有变动、与其交心通气,交流工作方法和技巧,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看在部门工作上还有哪些差距,明确改进措施。
据了解,为使谈心谈话活动“一竿子插到底”,该制度明确规定,每月第一周为检察长谈心谈话接待日,在二楼大厅内设检察长信箱和征求意见箱。(杨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