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检察院16个典型案件剖析44个问题

2015-08-05 10:16  来源:正义网

  “我们以案件评析的形式,对16个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逐案评析,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揭短亮丑,院党组要求‘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在干警中产生巨大震动。”8月4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检察院赵荣检察长告诉记者。

  张家界市检察院找准问题不护短。各基层院分别挑选出2件案件,市院各主要业务部门分别挑选出1-2件案件,作为案件评析候选案例。为防止选案的滥竽充数、避重就轻,市院严格审核把关,对5件问题不突出、责任不明晰、剖析不深刻的案例退回办案单位(部门)要求重选重报,最终确定16件案件。

  对16个案件深刻剖析出44个问题。慈利县院办理的向绪平行贿案,存在未全程录音录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侵犯当事人权益等问题,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在剖析此案时,认真检讨从承办人到检委会责任心不强,办过桥案、凑数案,业绩观不正确等深层原因。

  “案件评析会上严格点评不留情面,只讲问题和不足,只讲未讲到的问题,只讲真话、直话,辣味十足的点评让被点评者和案件责任人脸红出汗。”赵检察长介绍说。

  胡志军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武陵源区院在剖析问题的成因时,侧重于检讨对侦查机关监督意识不够、非法证据排除能力不强等。

  “胡志军贩卖毒品案案件不是公诉人诉赢的,而是法院判赢的”。市院公诉一科科长在点评时,直接指出该案办理中把关不严、指控不力,严格按证据体系标准有可能判无罪。

  市院反贪局在剖析李中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时,分析问题成因不够深入,市院反渎局负责人直言不讳地点评:“关键原因在于工作责任心。对案件材料不够重视、落实办案程序不到位、作风不严谨,归根到底还是责任心的问题”。

  该院吸取教训不敷衍。16个案例总结9个方面的教训:责任心不强,证据意识不牢,程序观念不严,司法水平不高,层级把关不力,担当精神不够,检委会决策不严肃,业绩观不正确,司法作风不扎实等。据了解,16个案例有8个案件在执法办案中存在随意性较大、不规范不严格、方式方法简单生硬等司法作风不扎实造成的问题。市院反渎局2009年办理的汤敬友滥用职权案,未调取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证据、未查明行为人的责任、未查明损失数额即立案,未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即讯问,未经人民监督员表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省院批准即作出撤案决定书。

  “市院党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专题研究,狠抓整改落实,问题清理全覆盖,澄清问题案件底数,共发现问题案件56件,评析25件,并立行立改。”赵检察长告诉记者。

  对已终结案件中的问题,能纠正的及时纠正,违规扣押、冻结、追缴的赃款赃物,及时退还或移送120余万元。针对办案程序不严问题,案管部门强化网上全程、动态监督,口头提示承办人37人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严格责任追究。对12名案件质量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检查,对4名有明显过错人员调整岗位。

  该院还狠抓责任落实,控制问题增量,明确责任清单。相继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捕诉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不起诉案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考核细则》等制度。明确办案层级责任,对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细致划分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案件档案,对今后出现的问题案件,一案一档、一人一台账,避免错误重演,并作为绩效考核、干部使用、责任追究的依据。(汤维骏 赵明  吴畏)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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