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三个白沙”打造贫困山区法治先进县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2015年被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作为一个欠发达山区农业县,白沙县如何能在平安法治建设中取得如此骄人成绩?近日,记者来到该县实地探访。
“近年来,我县坚持探索‘平安白沙’‘法治白沙’‘和谐白沙’创建工作,将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7月2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鸿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县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强化司法公正与权益保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建设“幸福白沙”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与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平安白沙强化社会治安专项整治
“在白沙,即便深夜去大排挡吃夜宵,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白沙的治安很好,抢劫的人没有藏身之地,小偷小摸也没有市场……”
这是记者在白沙县城牙叉镇听到最多的话。
据陈鸿亮介绍,近年来,白沙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白沙”,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保持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我们一直坚持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全力打造‘平安白沙’。”白沙县公安局副局长韩潜介绍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白沙县制定了《平安白沙五年规划纲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建设,使平安创建进村入户。2015年全县各乡镇、国营农场成立平安街道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各辖区综治办专干担任副组长,还从各商业街另选两名代表担任副组长,选10名代表任成员,并从工商所、税务所各选1名工作人员任成员,把平安街道建设交给街道居民,实现共同管理、共同繁荣,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法治白沙将法治视为县城新名片
近年来,白沙县委政法委主动加压,扎实推进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打造成白沙的一张新名片。
白沙县委先后制定完善县政府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制度等依法行政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普法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白沙县以“民主法治村”等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让法治精神在基层扎下根。目前,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30个(国家级两个、省级24个、县级4个);全县83个村(居)委会均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三资”委托管理,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参与‘法治县’创建。”白沙县人民法院院长梁寿松介绍,该县将设立胶林法庭、假日法庭、电话法庭等特色巡回法庭服务群众。
据了解,针对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多、实施环节多且存在点面广、资金量较小的特点,白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县司法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主题节日的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营造崇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和谐白沙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针对近期社会矛盾突出这一现状,白沙县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打造“和谐白沙”。
“建章立制,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步。”白沙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刘批表示,该县已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报告制度;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信访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信访矛盾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基层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对此,刘批说,全县构建县、乡、村、组四级防范体系,重点依靠村一级干部,把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放在最基层。成立了由村民小组组长、乡镇干部、司法处理员等组成的9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县综治办全面加大调查研究和督查力度,建立定期、定事、定责讲评机制,指导和督促对各类问题的整改,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据了解,白沙县还经常组织各乡镇、国营农场综治办、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村居委会班子、村民小组组长、连队队长等开展基层综治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综治工作水平。(邢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