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上,与会人员对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流程防控纷纷点赞。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表示:“义乌市检察院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及职务犯罪预警防控指引手册》对建筑产品从立项到交付使用过程中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14个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梳理排查,并针对每个风险点设定预警指示、落实防控措施,各地可借鉴其经验,结合实际,认真加以推进。”
2014年以来,义乌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以该市教育局原副局长陈敏生、气象局原局长毛樟林为代表的工程建设领域受贿案件6件6人。该院剖析这些案件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周期长、所涉环节多,只要有一个环节预防不到位,就有可能为职务犯罪埋下隐患。经过走访、调研,该院预防部门将目光盯在了流程防控上,并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升级”:
一是编印预警防控指引,梳理工程建设流程。该院会同市纪委、监察局编印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预警防控指引手册》,以权力运行程序的公开透明为重点,以工程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对建筑产品从立项到交付使用过程中的14个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梳理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和系数,提出了相应防控措施,并明确了各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
二是建成信用信息系统,推进预防信息化。该院联合纪委出台《建设行业信用信息评价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发应用“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企业、项目、人员三大数据库,与该市住建局、公共资源办数据进行互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税务等部门定期更新,可通过网络自行在平台中获取所需信息;其他有关部门可通过固定账号登录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具体数据查询。信用信息系统详细记录并评价企业的信用、日常经营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评价成果直接与招投标资格挂钩,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
三是抓牢重点岗位环节,把握风险防控重心。该院要求建设单位以资金拨付、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为重点环节,以招标投标、分包管理和安全监管环节为重点环节,注重分管城建、基建的单位领导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土地流转利用、项目审批、工程质量安全和企业市场行为监管环节为重点,以负责行政审批和执法人员为预防对象。(范跃红 张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