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阶段以问题为导向,勇于自揭伤疤,敢于揭短亮丑,全面排查存在不足及问题。
从严从实开展案件评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修改完成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全州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环节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评查方式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评查标准全覆盖”,即“五覆盖”的标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找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整个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全州检察干警,特别是各业务部门、每一个执法办案人员,均树立“找不到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观念,敢于自揭伤疤,从实从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自查不避重就轻,直点麻筋,直达病灶;部门评查摒弃“家丑不外扬”的心理,不相互打掩护、搞埋伏;评查组秉持“铁面包公”的作风,不怕得罪人,抱着治病救人,对同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仅核实已经找出的问题,还能够发现新问题。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对661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共计查找出问题和不足700条。
开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发放高检院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与“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共向20余家机关单位、200余名个人征求意见建议,涵盖基层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等。共计征求到97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于严格按照刑诉法要求规范自侦案件的取证工作;加强对涉案款物扣押、管理、处理的监督力度;注重抗诉工作的实效;注重听取案件当事人或律师的意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等。
认真梳理涉检信访案件。以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对反映涉嫌司法不规范信访案件包案化解督办的通知》要求为契机,对全州检察机关的司法不规范案件进行认真清理,已将“王某某控告案、白某某不起诉案、熊某某控告案”等分别进行督办交办,要求涉及到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查处,部门负责人、县(市)院检察长亲自挂牌督办,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限期抓紧结案。(赵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