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厅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

2015-07-07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开展纪念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安排,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组织以“我为‘七一’献热血”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

  近日,山东省血液中心的两辆采血车驶进省公安厅院内,等待献血的厅机关民警已排起长队。

  献血活动开始前,在现场举行了简单的授牌仪式,庆祝山东省公安厅荣获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表彰的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誉称号。

  据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刘乐泉介绍,此荣誉来之不易。近年来,厅机关不断深化争创“齐鲁先锋警队”、争当“齐鲁先锋警员”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山东警察精神追求,于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3年组织纪念党的生日——“我为‘七一’献热血”无偿献血活动,得到厅领导和广大民警的积极响应。3年来,厅直机关40多个单位的767名民警共献血232950毫升。

  无偿献血活动现场,山东省血液中心党委书记王磊光说:“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每年都在‘七一’前夕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倡导机关党员民警关爱生命、奉献爱心,让我们非常感动。人民警察不愧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在献血车上,正在接受采血的厅纪委综合室副主任来滨说:“参加无偿献血,对我们来说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份责任。同时,又能以这种方式来庆祝党的生日,意义非凡,因此我果断报名参加。”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民警毕华军是现场唯一一名献血400毫升的女民警。上午11时许,她在有6万粉丝的微博上晒出了自己的献血证和献血照片,不到一小时,就引来千人评论转发。

  据了解,当天,山东省公安厅机关265名民警和武警官兵献血66830毫升。(李嘉庆)

责任编辑: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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