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长期以来,山东省泰安市两级法院本着“事前预防、事后挽救”的思想,在认真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青少年犯挽救帮扶工作。
面对面普法教育。主动走进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40余名法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2014年以来,两级法院已组织开展为新生上法制课、作法制报告、举办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600余份。同时,积极邀请青少年学生到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近日,泰安中院联合共青团泰安市委组织开展全市“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法院开放日活动,150余名中小学生受邀走进法院,接受普法教育。
全方位调查排查。积极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工作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出具社会调查报告,参与案件庭审等诉讼活动。此外,还定期对泰安所辖县市区闲散青少年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摸底,收集资料信息。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提升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心贴心挽救帮扶。在裁判文书后附上“ 法官寄语”,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引导未成年犯认识自身错误,敦促其改过自新。创办“新生学校”,定期组织被判处管缓免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活动。“新生学校”创办23年以来,近2400名学员无重新犯罪,帮助安置复学53人、复工70余人、就业420余人,确保不让一个“问题少年”掉队。该院还建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对涉案特困未成年人和急需救助的重病未成年人等进行救助。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救助未成年人 19名,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刘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