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2015年6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开展我区首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宣告。
宣告工作由中心矫正干警主持,一名中心工作人员配合,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程序查验被宣告人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假释证明书、决定书、有效身份证件;宣读《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告知书》要求被宣告人确认签字;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北京市社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明确要求被宣告人在矫正期间不准出境;告知其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时报到、上交思想汇报、参加学习劳动等活动,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宣告结束后,紫竹院街道司法所矫正干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谈话,劝诫他要严格遵守矫正纪律,端正矫正态度,争取早日顺利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此次报到宣告工作的顺利完成,体现了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刑罚性,为海淀区6月18日起全面实行矫正宣告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张林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