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是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基础环节和关键环节。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坚持“三个确保”,全面开展集中走访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保证征求意见环节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一、 创新形式,确保征求意见实效性
为广泛深入地收集各类意见,找准存在问题,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并落实了征求意见的具体方案,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向五大机关和代表委员征求意见,案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向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和律师征求意见。通过改变了征求意见方式,由案管办和院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一方面创新征求意见形式,突出实效性,坚持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避免了重复征求意见,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最大限度避免了被征求意见单位碍于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提意见等情况,力求做到不回避、不护短,真正达到有问题、有建议、有内容。
二、 突出重点,确保征求意见针对性
此次征求意见重点围绕高检院列举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通过到法院、公安、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律师来院座谈等形式,确保查找问题不留死角、敢于揭丑亮丑。自查、互查和对外征求意见结束后,由案管办统一对各部门上报的问题清单进行分类梳理,厘清重点问题,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注重实际,确保征求意见全面性
近日,案管办主任带队利用两天时间到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和四个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确保征求意见及时到位、不走过场。征求意见从怀柔检察院执法部门司法作风、办案程序、诉讼监督、文明执法、办案纪律等方面入手,具体包括:公诉部门在提起公诉、审判监督等活动是否依法规范;监所部门在财产刑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和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活动等方面是否依法规范;民行部门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活动是否依法规范;案管部门在移送卷宗、赃证物、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环节是否依法规范。
怀柔检察院将对相关单位提出的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健全特殊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完善律师接待机制、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