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法院召开信用卡纠纷案件通报会

2015-06-01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5月27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该院自2013年9月以来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相关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闫辉及民三庭庭长干立华分别就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通报会由研究室负责人王华伟主持。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石景山报以及石景山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采访报道。北京法院网及石景山法院官方微博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同步直播。

  通报会上,新闻发言人闫辉首先介绍了该院审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基本情况。他指出,该院通过对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发现,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存在被告住所地信息不明导致公告方式送达比例较高、被告抗辩信用卡申领表中非本人签字并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情况较多、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情况也较普遍。针对上述问题,他着重对信用卡发卡行及持卡人提出了法律建议。一方面,提示银行应加强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严格信用卡申领人身份审核标准及加强对持卡人持卡情况的分类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另一方面,提示信用卡持卡人应提高风险意识,根据个人支付能力申领信用卡并合理消费;详细了解信用卡领用过程中可能对自身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约定;妥善保管、使用个人身份证件及信用卡,减少和避免因外借、遗失等情况可能导致的风险并应在个人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发卡银行。

  最后,民三庭庭长干立华公布了两起信用卡纠纷典型案例,分别从“对信用卡申领人注销账户后产生的刷卡消费不予认可”以及“持卡人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后应对信用卡消费承担偿还责任”两个方面,对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此次通报会,是石景山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规范化程度,增强社会公众在信用卡申领、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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