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2015-05-08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近期,为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起诉权利,二中院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上级有关立案登记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将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今年二中院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王信芳院长多次召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立案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根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按照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配备一定比例入额法官从事立案登记工作,配齐配强立案工作队伍。组织立案工作人员认真参加上级法院和本院组织的立案登记工作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立案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是纳入流程管理。针对立案登记工作的新特点,投入技术力量研发专门的审判管理软件,将诉状及起诉材料的接收、立案要件的释明补正、立案受理、案件移交等工作环节全部纳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确保立案登记工作全程留痕、全程透明,更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做好配套服务。根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修订“立案登记材料收据”、“补正通知书”及民事、行政起诉状(申请书)等诉讼材料样本,并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向当事人提供,方便群众浏览使用。探索以短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媒介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登记、受理、诉讼费收缴等信息,方便当事人参讼办事。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在立案大厅以展板、手册等形式公布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法律规定,精心制作“立案登记须知”、“立案登记流程”等诉讼指导资料供当事人取阅,向涉诉群众详细释明诉讼风险,避免因对立案登记制理解片面而产生误解。充分利用法律志愿服务窗口、法律援助窗口等第三方公益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相关渠道获取中立、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服务,共同促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

  六是健全监督管理。在立案大厅内实行立案庭负责人每日巡查制度,遇有问题当场办公、即时解决,定期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分析讲评;监察室负责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实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各方监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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