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2015-04-30  来源:正义网

 “省院党组依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司法公开的改革精神和总体要求,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纳入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超前谋划,把检务公开作为我省五项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并确定四个市州院和三个基层院作为先行试点单位,于去年组织开展了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青海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雅频就全面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做了说明。4月29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改革推进会,会议宣读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结合青海检察工作实际,就青海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制定了《实施意见》。要求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保障,提升检务公开效果,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从侧重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动态公开转变,从单项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检察案件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和公开内容里外4项。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一是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二是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工作;三是完善公开审查制度和释法说理工作;四是完善检务公开场所建设;五是拓宽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方式;六是健全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提出要强化机制建设,主要有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查;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民意收集转化;检务公开救济”等机制。

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好检务公开的总要求、公开的重点和方式;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就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朱雅频又强调了3点意见。(李维)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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