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开展民行检察案件跟进监督活动

2015-03-31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改判,令一起历经10年的马拉松式诉讼终于画上句号,为当事人挽回近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这是山东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跟踪监督专项活动中排查落实的一起案件。

  针对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久抗不审、久审不决、既不采纳也不回复等问题,自去年3月至今年3月,该省民行检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历时一年的专项活动,对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建议和检察建议的案件,督促法院及时审结和回复,对有错误的案件加以纠正,集中监督了一批法院再审程序违法、结果错误和未按规定处理的案件,严肃查处了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跟进监督,着力解决‘一抗了之’、‘一建了之’等监督乏力问题,探索建立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涛说。

  确保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拉网排查,指定专人逐一审查……通过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办理的5218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全部纳入此次专项活动的监督范围,其中,599件久抗不审、久审不决、既不采纳也不回复的案件成为重点跟踪对象。

  据悉,活动结束后,455件抗诉案件得到依法立案再审,552件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

  这些案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类型。“案件的突破,得益于组织有力、层层推进,取决于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吕涛说,“全省检察机关重视和联动程度之高、基层检察机关和干警干劲之足、监督效果之好,均远超预期。”据介绍,各地根据实际,积极作为,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在泰安,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交流对案件的意见看法;

  在济宁,上线运行“一线工作调度平台”,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确保专项活动“全员、全面、全程、规范”;

  在德州,通过走访申请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据此分析每一起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在枣庄,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中的“同步监督”机制,庭审前强化沟通交流,庭审中强化同步监督,庭审后积极分析研判。

  对问题“穷追不舍”,强化执法规范化

  找问题、定措施、要结果、向纵深推进,是这次跟进监督专项活动的重点。

  “既要看到法院可能存在的错误,也要看到我们自身可能存在的错误,找出每个案件的问题及原因。”对此,该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贾富彬进一步作出解读——

  既要把那些久抗不审、久审不决、既不采纳也不回复的案件从“沉睡状态”中唤醒,紧紧抓住这些法院不依法立案再审以及再审超审限问题不放,追根溯源,找出原因,追出结果,还要对那些有结果的案件,特别是法院不同意检察监督意见的案件,像解剖麻雀一样,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逐一进行审查分析,不掩盖,不回避。

  是否依法受理?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监督理由是否准确?监督方式是否妥当?案件说理是否充分?监督效果是否明显……据介绍,以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案件为“麻雀”,该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办理检察监督案件的标准,并纳入规范化建设的范畴,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严防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敢抗、会抗、抗准”赢得群众频频点赞

  “检察机关敢抗、会抗、抗准,充分维护了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为你们点个赞。”1月15日,申请人淄博市博山区福山耐火材料厂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明,为民执法”的锦旗送到淄川区检察院,感谢该院的监督为其挽回损失。

  而这起案件曾在淄川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长达一年之久未得到回复。通过对案件进行跟进监督、跟踪问效,案件得到依法审理。

  如今,随着久抗不审、久审不决、既不采纳也不回复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检察机关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这句顺口溜在山东也愈发深入人心。

  “我们将着重依法规范监督、纠正民事行政诉讼中裁判不公、违法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让民行服务在百姓身边,让民行工作与群众同行,努力让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成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吕涛对记者说。(唐琳)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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