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院:走出符合区情人民法庭路

2015-03-30  来源:法制日报

  打造点线面司法服务网络5年巡回办案4万余次

  西藏走出符合区情人民法庭路

  从白手起家、毫无经验可循,到摸索出“对人口稀疏、地域辽阔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新经验,西藏自治区法院用5年时间实践和总结,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区情的人民法庭之路,成为依法治藏、争取民心有效载体。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3月27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藏人民法庭经验好比在司法改革基层试验田上撒下一粒粒种子,只待生根发芽。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马背法庭、帐篷法庭送法进乡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马背法庭、帐篷法庭已不能满足群众现实需求。

  索达说,西藏从2009年开始正式启动车载流动法庭。目前全区74个基层法院都有一个“流动着的审判法庭”。5年来,车载流动法庭累计行程1300万公里,巡回办案4万余次,审理案件38000余件,调撤36000余件,为民办实事好事2000余件,开展法制宣传5600余场(次),受到农牧民群众热烈欢迎,被亲切地称为“110法庭”。

  车载流动法庭速度快、效率高、流动性强,而派出法庭则更能倾心注重群众身边的事,它的固定性为群众打开便利之门。

  2013年3月底,达孜县唐嘎乡幼儿园承包人向唐嘎乡派出人民法庭庭长扎西求助。原来,因为施工材料未能及时到位,农民工好几天没有活干,便向承包人提出误工费补偿,双方起了争执。经过扎西的努力,这起纠纷成功调解,承包人当即兑现5万元误工费。

  “在乡村建立派出法庭,就是要让群众形成‘有矛盾找法院、有纠纷找法官’的惯性思维。法官正是通过调解这些争田、争地,甚至标的额只有几十元的小纠纷,让群众随时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存在。”达孜县人民法院院长尚永业说。

  据了解,目前,西藏基层法院已初步形成以乡镇人民法庭为点、以车载流动法庭为线、以基层人民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

  “司法体制改革的春风吹到高原大地,怎样把司法为民触角伸得更长、更远,怎样让法院服务群众的角度更贴心、更舒心,人民法庭又开始了新探索。”索达说。

  虫草季产生纠纷多,昌都市类乌齐县人民法院把流动法庭开到虫草采挖点,开设夜间法庭,利用群众挖完虫草晚上的时间调解纠纷、审理案件。

  为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达孜县法院及时成立拉林高等级公路巡回办案法庭,公路修到哪里、法庭就开到哪里。截至目前,巡回办案法庭已受理相关案件40余件。

  “假日法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庭、和谐法庭,这样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民法庭正在雪域高原遍地开花。”索达表示。(记者 廖卫华 通讯员 杨志龙)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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