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5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市分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暨考核点评会上获悉,今后,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将逐步建立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公开听证制度。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表示,公开听证是以公开促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检察机关作出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决定,对当事人的权利有重大影响。这些带有终局性质的决定,双方当事人都很关注,矛盾焦点就会聚集在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上来。为了办好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作出这些决定前就要举行听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各地要认真地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操作规范,将公开听证制度与刑事和解、民事调解、双向说理、检务公开等工作结合起来,让公开听证更加具有说服力和权威性。(记者马岳君 王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