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便民利民工作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015-03-2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云南高院对全省诉讼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

深化便民利民工作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和接访水平向全省法院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便民利民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立案信访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

云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切实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诉讼服务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问题意识、创新意识、纪律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便民利民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立案信访改革。

云南高院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推进立案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公告等工作机制;要推动网上申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的应用,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招募志愿者等方式,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记者 茶 莹)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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