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推进司法改革 创新司法为民

2015-03-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代表团的讲话中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

  “让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让‘有权不可任性’成为潜意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说。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表示,人民法院要在依法治国道路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有新举措

  2014年,广西法院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恐黑恶势力、跨国境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边疆巩固安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广西“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九名。集中开展了“6·26”毒品案件专项行动,宣判236件330人,涉毒品共30多万克;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民生犯罪,公布危害民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特别是妥善指导、审理了平南民警胡平枪杀孕妇案、岑瑞意等6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黄尔梅的批示肯定。

  “广西高院严格执法,依法、主动、全面地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各种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许多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全国人大代表、桂林市市长周家斌说。

  提升司法公信有新突破

  全国人大代表、崇左市政协副主席蓝锋杰表示,法院工作越来越公开透明,对司法运作的规律把握得越来越好,突出表现在很多工作都围绕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开展。

  2014年,广西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等,参与人数达15907人次。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4271名,参审一审案件59976件。推行网上同步竞价,阳光拍卖2670件,成交金额39.32亿元。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经验载入《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报告》蓝皮书。

  全国人大代表、南宁市市长周红波认为,去年广西法院的审判质量大大提高:一审判决服判以及正确率都很高,息诉率接近90%,生效裁判正确率达到100%。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中,法院主动作为,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了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服务发展大局有新成效

  2014年,广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3448件,其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660件,审结190403件,盘活融通涉诉资产449.52亿元。妥善审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企业改制、融资开发等纠纷,服务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成功承办2014年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论坛发表的《南宁声明》,为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玉林市委书记王凯说,2014年,广西高院主动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主动承担司法社会责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成绩显著,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广西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590件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63件,办结涉港澳台送达、取证等司法事务548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与发展。

  法官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2014年,广西法院广大干警正风肃纪,文明规范执法,勇于创先争优,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法院岑溪市人民法院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有129个集体、9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广西法院工作亮点较多,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创新多,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体现了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丰富,更好地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本色。”全国人大代表、梧州市市长朱学庆如此肯定广西法院工作。

  2014年,广西法院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6052人次;法官讲坛8期,受训3.6万多人次,完成基层法官轮训任务。坚持重心下移,人、财、物向基层倾斜,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528名新招录人员和39名定向培养生优先充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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