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启动

2015-02-16  来源:湖北日报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湖北省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昨从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获悉,互联网金融、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和投资咨询中介、小贷公司、房地产、股权投资、非融资租赁和典当、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及其他高发案行业等9类领域的企业将被列为排查重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的通知》,9类企业将由“一行三局”、金融办、公安、工商、经信、发改、科技等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开展对口排查。

  非法集资是以高息向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4类行为将被重点排查,包括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批准公开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等。

  去年,全省公安机构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名新立案件103件,涉案金额21亿元,涉及人员6478人。(记者林建伟)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