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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2014-12-25 08:34:2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吉林省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6个省份之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据介绍,自今年3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的部署要求,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政策衔接、意见征询、试点探索等基础工作,确定了1个地级市和4个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为改革试点单位,对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内容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经过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分析测算、积极探索实践、借鉴相关经验,注重征求相关部门及试点单位所在地党委、法学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改革试点方案。11月18日,中央政法委批准了《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着力在司改中突出吉林特色。记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正统筹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四项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重心放在基层。据介绍,基层法院、检察院办案量占吉林省总量的80%以上,现有县(市、区)60个,其中县(市)40个,而偏远贫困县(市)达到15个,占县(市)总数的三分之一。基层法院、检察院普遍存在交通不便、环境艰苦、待遇偏低、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大学生不愿报考、考上也不安心,原有人才想方设法通过遴选等方式调出,边补员、边流失问题十分严重,致使队伍不稳、办案质量不高。

  2008年以来,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官流失总数达到补员总数的1/3以上。为此,吉林省提出了稳定基层队伍的政策安排:建立向基层法官、检察官倾斜的待遇保障机制,岗位津贴、办案补贴标准适当向基层特别是偏远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倾斜;建立法官、检察官基层任职制度,分期分批选派法官、检察官赴基层任职。

  据了解,下一步,吉林省将着重抓好制定完善配套文件、扩大试点范围、开展工作培训、总结提升经验等工作,着力为在全省推开司改工作做好政策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充分发挥好试点省份的引领带动作用。

  (记者 张淑秋)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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