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关注点 回应声声切
——南京法院开展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工作调查
南京中院召开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指挥中心新闻发布会。徐高纯 摄 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周,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今年十项专题学习内容之首的“媒体网络(微博)舆论引导和突出事件应对”开课。与此同时,“全媒体时代司法宣传与舆情引导”被确定为今年该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在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到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只有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研究与把握,提高新媒体时代法官的社会沟通能力,才能增强司法工作的综合效能。”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说。
公开,让猜疑在阳光下消除
南京中院一项调查显示,网民、公众对法院的关注90%针对案件;一些案件被误读引发炒作源于不知情。鉴于此,南京法院的舆论引导从司法公开切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惊天失火案曾引发社会关注。该案之所以被公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此案致两名大学生死亡,一名大学生重伤;另一方面,被告人于审判前在网上发布了无罪的辩解,网民围绕着“罪”与“非罪”各执一词,大家等待着法院的判决结果。
开庭这天,旁听席上坐满了群众,其中包括十多名记者。控辩双方围绕是电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充电不当造成火灾、是否是电池爆燃引发火灾、是消费者有罪还是电池销售商有罪等开展激烈辩论。几次开庭,记者与关注群众全程跟踪,审判后,法官接受记者采访,阐述庭审认定的事实,深入解读法律适用。公众和网民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了案件真实情况,猜疑在公开中消除,给鼓楼法院的公正判决送来了掌声。
鼓楼法院的做法在南京法院已是常态。去年,他们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旁听、网络庭审直播、电视直播等多种形式,公布5000多个社会关注以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件。
南京中院领导认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关注是全过程、全方位的。他们把群众关注、群众呼声、群众需要作为舆论引导的第一信号,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与方式,让群众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接触司法、感受公正。
去年,南京中院专门做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将司法公开的目标进行分解,实现目标管理。今年,南京中院又向社会做出庄重承诺,在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全年有计划的组织10万群众旁听庭审,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和陪审效果,让司法体现人民性;让每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至少旁听一次庭审;确保80%以上的裁判文书上网;全市法院全部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开通法院微博;公开执行全过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接受广泛监督。
回应,让对立在纠偏中转化
今年2月下旬,一网名叫“葛郎台”的网民在南京某门户网站发帖,批评法院警车带头违章停车,引来网民围攻。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发现帖文后,立即开展调查,在查明情况1小时后即将查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布回应。该院闻过即改,收获了网民的理解与信任。
对公众和网民反映的情况,在查明情况后要迅速给予回应,这是南京中院的规定和要求。
南京中院对网络舆情的形成做过一项专题调研,主要有四种情形:因法官裁判不公或行为不端而引发;因对裁判不解或对裁判误读而引发;因案件类型新、法律适用有争议而引发;当事人为实现诉求借助载体炒作而引发。对此,南京中院要求,要针对不同情况主动做好回应:对裁判不公和法官行为不端的要及时纠正;对裁判误解的要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对法律适用有争议的要详尽阐述适法依据;对恶意炒作的也要在平等交流和平等传播中统一认识。
一网民在南京某知名网站爆料:《南京法院开出20万封口费》。爆料人发帖称:他从2006年4月以来,就江苏两中介公司在接受南京中院的委托业务中存在弄虚作假和涉嫌犯罪的问题,不断向有关部门进行信访和投诉。他的举报先后导致这两家公司被法院暂停了委托业务,损失巨大。南京中院为平息此事,让两家违法中介公司出钱消灾,他也不得不接受法院的劝告,收下20万并立下不找法院和这两家公司麻烦的承诺书。因爆料人采用实名,还贴出法院开具的20万元支票,引来了大量网民“围观”,一些传统媒体闻讯后也纷纷要求采访。
南京中院立即对帖文情况开展调查,认定发帖人所述内容严重不符事实。当天下午他们召开新闻通报会,将网民集中质疑的20万是不是“封口费”,发帖人与两中介公司的关系,法院为何介入调解,支票为何写案件款等8个方面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应。第二天,他们又针对网民存疑的三个问题,再次召集媒体进行通报,回应网友和社会公众疑问。许多网民了解真相后,变谴责为赞许。一位叫“豆豆”的网民发帖称赞,“想不到南京中院对待突发事件,这么快的反应速度,这么有责任,这么敢于担当,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倾听,让民意在裁判中体现
去年4月16日,在南京市白下区发生一起渣土车撞死一位年轻妈妈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渣土车司机负全责。在此之前,南京也先后出现两起渣土车因违章行驶撞死人的交通事故。此案催生了被媒体誉为“南京史上最严的渣土车管理新政”。市民和网民齐声对肇事司机喊重判。
开庭这天,负责审理该案的白下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庭,庭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同时,对网民意见进行整理。在此基础上,他们对收集的民意进行可被吸纳性的评估与甄别,依法作出一年零六个月的判决。之后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判决的法律依据,回答公众关心的话题,赢得满堂彩。
南京中院把司法吸收民意作为加强司法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出台意见,建立对社会关注案件的民意吸收机制。
有效防止舆情的发生,最重要的是裁判公正。对此,南京中院出台的《关于社会关注案件对外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院庭长要加强对社会关注案件的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确保裁判公正。
一起食客醉酒溺亡,店主好心送回家该不该担责的纠纷在南京某门户网站闹得沸沸扬扬。承办此案的玄武区法院法官在庭审中了解到,邓某邀请朋友吃饭,不胜酒力的他散席后醉躺在店外路边,店主老唐好心将其送到他指定的某农科院。次日发现,邓某溺亡在某农科院数十米处的河道中。家人将同桌饮酒者、老唐、某农科院、河道管理方等一道告上了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溺亡的责任在谁、各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责任如何分担等进行辩论。该案院庭长亲自把关,审委会专门研究。最终法院判决,死者属意外坠亡,自己承担70%责任;同桌饮酒的表哥朱某尽到提醒照顾义务,担责15%,某农科院及某养护所未尽到对河道护栏的管理维护义务等各承担7.5%的责任。店主老唐已尽到主动照顾义务,不仅无责任而且行为值得倡导。该案判决后,媒体和网民齐赞判决合法、合情、合理。
策划,让舆论引导释放正能量
每周一上午,南京中院院庭长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的办公桌上都会收到一份《舆情专报》。这份由中院宣传处主编的简报收集了全市法院一周来遇到舆情、处理的情况以及全国各地涉法舆情处理的经验与教训。同时,中院宣传处还主办了一份《舆情专报》,对发生在全市法院的相关舆情及时报送。
及时发现,是南京法院加强舆情应对与引导的工作特点之一。3年前,他们联合有关部门开发相关网络舆情软件,保证相关舆情第一时间发现。
去年2月,南京发生一起母女联手绑架杀死女同学案。这起案件由于犯罪人员关系特别,后果严重,犯罪分子未成年等因素受到社会公众特别关注,案件未开庭就有不同版本的判决结果在网上流传。此案从立案开始,南京中院宣传部门就提前介入,庭审前,舆情应对与引导方案与庭审方案同时上会研究。开庭时,庭审严格依据庭审方案,舆论引导按照确定的舆论引导层级、规模、节奏、方式、力度等有序进行,审判与舆论引导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南京法院,此案绝非个别。近两年,全市法院处理的南京“11·26”高架桥倾覆责任事故案件、南京“瘦肉精”案、南京“7·28”爆燃事故案、南京一对夫妇用“外挂”替网游玩家“代练”案等近百起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个案的舆论引导均取得良好效果。
对于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舆论引导方案要与处置方案同步制定、同时研究、同项落实。这既是南京中院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成为南京法院上下自觉的行动。
南京中院领导认为,在网络媒体时代,面对信息的海量、价值观的多元,舆论引导工作必须要有占领意识打好主动仗。近几年,他们坚持把群众关注、群众需要作为舆论引导的重点,把传播覆盖率作为舆论引导的手段,把传播内容的落地率、转载率作为舆论引导的目标。如,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案件,他们在舆论引导上坚持把典型案件的宣传与解读法律规定,弘扬社会良好道德相结合,突出法律价值观的宣传;把社会关注个案的宣传与回应公众关切相结合,突出舆论引导的功能导向;把典型个案报道与类案报道相结合,突出对某领域法律适用的系统解读和法律提醒。去年,南京中院主动策划了28次主题宣传,以每周一星的形式推出38名优秀法官,舆论引导在不断强化思想主阵地的占领中收获司法的公信与权威。(记者 赵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