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遵循。从试点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在坚持中央改革精神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挥首创精神,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我们针对各地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汇编了一些地方创造的差异化经验,供各地参考借鉴。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案件类型更加多样、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成为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对此,要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等诉讼机制,发挥专业办案团队、专业会议和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作用,推进法院检察院内部事务集约化管理,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司法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一、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云南
景谷县法院“简案快结,繁案精审”,用30%左右的审判资源办理了70%以上的简易案件,用70%的审判资源集中审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
海南
在案件量较大的海口市4个区法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采取“集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集中提讯、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的方式,简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江苏
根据检察官的特长和司法办案经历,实行专业化分工。结合道路交通类、盗窃类案件数量多、一般较简单的特点,实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审查报告制作,证据摘录采取表格式,推行集中移送、集中办理,以办案机制优化解决员额不足的问题。
二、创新管理促办案 质量效率提升
江苏
一是提炼审判流程和要素,科学规范审判权运行。二是庭审要素前移,简化审判程序。二是庭审重点解决争议问题。四是简化裁判文书制作。
广东
深化司法事务集约化专业化改革,将司法事务性的工作交由专门的机构或团队统一办理,减少流转环节、节省办案时间。
三、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
浙江
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涉及跨专业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统一等问题,也可召开跨专业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意见供独任法官、合议庭参考,采纳与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决定。
海南
明确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件的范围为疑难复杂案件,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拟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撤诉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
四、以绩效考评保证办案质量效率
湖北
量化案件系数指标,以案件难易系数、法官工作量、审判效率等为依据,进行绩效考评,激发办案人员积极性。一是合理确定法官工作量。二是制定案件难易系数。三是探索绩效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