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05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 李立峰——
作风建设是依法执政的核心
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关键就在于依法执政。依法执政不仅是对各级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应有之义。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对其他社会群体起着形象塑造和榜样引领作用。
作风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决不能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抓在手上,搞形式主义和口号化,更不能把法律看作是约束老百姓的工具,自己却依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只有真正怀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不追求特权、对法律约束不搞例外,牢固确立起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原则,才能更好地影响和带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风建设要求政府施政恪守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人民群众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深恶痛绝。政府行政要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作风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要恪守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法治轨道。
抓作风建设必须注重依纪依法,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的长效化、常态化。要围绕反对“四风”,加快体制机制的改革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问题上不想、不能、不敢出错。在组织生活范围内经常性地进行依纪依法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强化底线意识,增强纪律约束和法律制约意识,不闯红灯、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抓作风建设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往往积习已久、习以为常,甚至已经司空见惯、约定俗成,一遇到适宜的气候和土壤,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拿起手术刀。只有实行零容忍,作风问题才不会滋生、反弹、蔓延,才能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引领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