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02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韩振峰——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我们用30年的时间,走完西方世界300年的立法之路,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法律大国。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截至2014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
然而,“法律大国”不能单纯等同于“法治大国”。我们的法律体系虽不断完善,但在司法实践、社会管理中,在具体执政、行政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因此,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只有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使依法治国在实践中取得实效。
要看到,依法执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根本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来实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离开共产党领导,离开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这个重要前提,依法治国就只能变成一句空话。
依法执政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四中全会《决定》的一系列规定,确保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依法执政还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有效途径。依法执政,一方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另一方面又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两个“要求”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途径。由此,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党必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