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10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李满春——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落脚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大支柱,其中依法治国的“依”之所以不同于以德治国的“以”,就在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要“以”法治为基础,更要“依”法治而前行。
依法治国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建设是必由之路。
2014年5月,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清权、减权、制权”成为新一届中央政府规范权力边界的目标。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行政审批在瘦身中彰显便民和惠民。“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正深入人心。
法治体系不同于以前提到的法律体系,包含着完整的体系结构,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
当下,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严治党治政。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这一根本原则上,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讲,理直气壮地讲。
过去,我们习惯用行政方式治理国家。用行政方式推动的治理具有变动性大和运动式的特点,在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政策的可预期性和政策治理的效果都不太好。因此,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法治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当年的“杀人犯”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这也显示,在我国,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腐败,才能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风。
《决定》强调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而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互不隶属的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要完善政府内部专门监督,并延伸内部以外的制约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