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坚持依法治疆以德治疆相结合

2016-06-20 16:39  来源:法制日报

  张春贤主持新疆自治区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依法治疆以德治疆相结合

  6月8日和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一天半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组织几大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依法治疆、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并讲话。

  集体学习时,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重要讲话,集中自学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教育法等23部法律法规,7位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按照新疆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中心组成员还利用三天端午小长假时间分头进行自学。

  中心组成员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遵循上位法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了大量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建设卓有成效。

  这次自治区党委组织大家集中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坚持依法执政对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重要性,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识,加深了对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理解。

  张春贤说,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是我们面临的突出任务。通过学习,要在尊崇法律、结合新疆实际、融会贯通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依法治疆上有新认识,切实把依法治疆方略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新疆区情特殊、任务特殊,全面推进依法治疆需要进行开创性探索,做许多创造性工作,主要把握好“六个必须”: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必须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

  张春贤强调,新疆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加强法律学习,学好宪法,学好同自己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守法律、重程序为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以保护人民权益为法治根本目的,牢记职权法定,接受监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潘从武)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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