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海南省高院部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及综治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三风”评价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开门评价,实事求是,真查真纠,推动综治服务平台向基层法院延伸,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悉,该省高院于近日下发《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苟守吉对方案相关内容作了说明,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切实增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主动性,坚持以评促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全省法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指出,开展党风政风行风评价是促进全省法院改进作风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全省法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三风评价放到全局工作中考虑,将评价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法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开门评价,实事求是,真查真纠。
刘诚要求,要形成综治工作全省法院一盘棋思路,推动综治服务平台向中基层法院延伸,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解决“罪责不适应”现象,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确保完成特赦案件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禁毒专项斗争等重大工作;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推动涉诉信访和案件申诉回归法治轨道,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开庭宣布回避权利、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制度。(陈敏 肖瀚 邢芳琳 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