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016-01-07 21:14  来源:贵州长安网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2015年12月,在司法部表彰的599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中,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司法局招堤司法所所长李益林获此殊荣。

  李益林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余年,热爱岗位,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群众“贴心人”正是他的真实写照。他多次被上级表彰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他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中的首位,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着力查找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源,彻底解决再次引发矛盾纠纷的病根。他在组织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争做特殊人群贴心人,对辖区内的19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渗透到特殊人群的心灵深处,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时感受到“润物细无声”的感化效果。

  20余年来,他不为名、不图利,默默奉献,无怨无悔,把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甘做群众“贴心人”。


责任编辑:王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