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被害人王某的家属从山西省朔州市检察院领取到救助金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对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亲属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累计达32万元。
2014年6月30日,被告人蔚某与被害人王某因婚外情发生争执,蔚某持刀捅刺王某小腹部和左肋部各一刀,致王某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审理,蔚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前,王某一家的日常生活仅靠王某的下岗补贴和一点小生意维持,案发后,王某一家人的生活极为艰苦,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随时有辍学的可能。当朔州市检察院在接访时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向王某的妻子李某发放了十万元救助金。
近年来,朔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充分应用刑事政策和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有力地弥补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不足,缓解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面临的困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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