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推进会举行
提升民爆物品整体管控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公安部29日在湖北宜昌举行全国公安机关贯彻《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提升民用爆炸物品整体管控能力。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国家严格管控爆炸物品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不断开展打击整治,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按照部党委关于推进“四项建设”的决策部署,公安部制定印发《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是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是公安部从严治爆工作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硬性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必须将规定贯彻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坚持防范、打击、服务、管理多管齐下,坚决实现“不流失、不炸响”工作目标。一是要以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强化清查收缴、强化倒查追责。二是要充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采取非常规措施强化爆炸物品管控,严防末端流失,落实原材料管控,提高技术门槛。三是必须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态势,建立完善涉爆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推动增强涉爆单位做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内生动力,坚决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四是要紧密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际,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不断推动管理制度改革、警务机制创新,着力提升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服务质效。(唐晓勇 王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