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受案中心 配备专职法制员 全程执法监督
武汉开发区探索“三位一体”执法办案新模式
核心提示
●是不是案件,受不受理,立不立案,由谁立案,受案室对每个报案群众都会有个说法。
●每个执法环节怎样衔接、每个执法细节如何处理,全部形成固定流程。
●执法办案的任何一个违规操作都会触发系统报警。
警情发生,未打110,而是就近求助派出所,公安机关如何确保这样的“门市类”报警处置不推诿、不拖延?有案不立、立案不办,“门市警情”可能带来的“口袋案件”“抽屉案件”如何解决?5月4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创新规范执法制度,在派出所、分局增设“受案室”“受案中心”,与此同时,规范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室、涉案财物管理室、分局执法监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探索打造人、案、物“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新模式。运行一个月后,全区关于受立案方面的投诉迅速降为零。不仅如此,各类案件从接待登记、受案便开始接受监督,群众感觉执法更透明规范了。
够不够立案标准,受案室研判后有说法
2015年初,江西女子杨某认识了在武汉做工程的尤某,协商签订了2万元的投资返利合同。合同结束后,尤某再次向杨某推荐某大型土方工程,不知有诈的杨某再次签订投资15万元的合同,谁知此后尤某“玩失踪”,至年底突然告诉杨某工程失败,无法履行合同。这样的警情仅凭单方介绍,往往难以甄别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5月中旬,杨某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沌阳派出所,正逢受案室“开张”不久。分局首批遴选的专职法制员龚浩接待杨某后,认真填写了一张报案登记表。作为一个疑难问题,龚浩专门邀请分局法制部门、区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开了个联席会商会,根据杨某提供的信息,列出需进一步核查的事项清单,安排一名民警有针对性地展开核查。5月16日,民警多方调查证实,所谓工程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完工,纯属虚构事实,据此,沌阳派出所迅速立案,并书面通知杨某。随后,龚浩将案件移交侦查员办理。不久,尤某落网。
以前受案、立案往往以口头方式当场予以回复,不够规范,导致群众认为公安机关不重视,对警方有意见。沌阳派出所副所长王翔介绍,是不是案件,受不受理,立不立案,由谁立案,受案室对每个群众都会有个说法。专职法制员不具体办理案件,负责对整个执法办案流程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程序有效流转。
分局副局长苏峻说,今年,全局将法制工作前移,从群众走进派出所,登记、接待就开始法制监督,有效解决了报案不接、报案后不受案和不立案、违规受立案等问题。分局还遴选了一批优秀民警担任专职法制员,专门负责受案接待工作。目前,分局正专门开发一个受案系统,接待受案过程全部都会进入系统,分局执法监管中心在后台实时监督。
案子办没办,执法档案还原全过程
17年前,因口角发生打斗,李某持刀砍伤吴某左手,吴某花了医药费万余元,后被鉴定为轻伤。李某随后外逃躲藏。2015年,吴某迫于生计要求开发区分局立案调查,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证据缺失,证据不足又过了追诉期,无法立案,当事人愤而上访。分局组织专班经过两个多月努力,才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案卷遗失会牵扯大量的精力进行后期处置,还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李敬告诉记者,“深刻的教训促使分局决定探索建立精细化执法管理模式。”
依托“三位一体”的体系,分局正逐步实现这样的案件管理模式:每起受理的案件实行编号,输入编号,受立案时间、案件详细情况、案件办理人、案卷存放处、涉案财物情况、采集的嫌疑人信息等一整套完整的档案便会把案件“还原”出来。在派出所建立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室、涉案财物管理室,在分局相应地建立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同时还专门设立分局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每个执法环节怎样衔接、每个执法细节如何处理,全部形成固定流程。
6月3日,走进沌阳派出所案件管理室,记者看到,所有已破的或未破案件的案卷,全部集中存放在案管柜里分类保管。所有案卷严禁带出办案,对确有需要的,由法制员复印案卷所需部分或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这样,何时、何人调取过哪个案卷,系统都有详细记录。
在涉案财物管理室,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祥豪介绍,“现在每一件涉案财物都要求拍照登记,制作独一无二的二维码‘身份证’,存入涉案财物管理室,便于快速破案和及时查找。”这些物品通过信息系统实行户籍化管理后,还与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办案平台无缝对接,既规范出入管理,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在执法办案区域,记者注意到除了一些通常的安全措施,分局专门设置了一个“一键式”控制台。过去,有的民警带回嫌疑人,不搜身、不采集信息便开始讯问。现在,如果不按规定流程将嫌疑人信息全部采集齐全、随身物品存柜,讯问室无法使用,因为前步流程不完成,系统不给讯问室送电、通网,无法启动功能。
一旦进入讯问环节,全覆盖的音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开始录音、录像,直到讯问结束,笔录制作完成,点击打印,系统还自动刻录光盘,毫无遗漏地保存执法活动全过程。
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李敬介绍,通过执法监管中心,可以随时督察哪个派出所哪间讯问室在使用、哪个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等,对办案中的违规行为和可能超期的案件适时予以预警提示和督察。
办案必须跟着流程走,倒逼民警规范办案
现在,分局民警办案必须跟着流程走,从受立案环节开始直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流程全面标准化、规范化,并辅以新的管理制度,民警不仅不能,更不敢、也不愿违规办案。
在全面启动受立案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分局建立案件跟踪管理制度,规定办案必须启用刑事、行政案件质量跟踪手册,明确每个执法环节由谁负责、办理如何,每一起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以此保证执法活动在法定流程下进行。分局还建立了清单管理制度,出台了《“每日提示清单、每周问题清单、每月问责清单”工作规范》,通过“每日提示清单”,提示执法办案中的各项规定动作和时间节点;通过“每周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通过每月问责清单”,研究处理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与此同时,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建立了执法办案积分制度,将接处警、受立案、复议复核、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以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等统一纳入考评,出台积分细则,兑现奖惩。
执法办案的任何一个违规操作都会触发系统报警,直接被扣减执法考评分数,影响民警的月度、年度绩效,多次被扣分,可能会被分局列为不胜任、不适合现有岗位,而被调岗或者单独培训。
“规范意味着不能随意,人、案、物都清清楚楚,这本身对我们也是一种保护啊!”沌阳派出所副所长王翔深有体会地说。
分局副局长苏峻介绍,现在,就是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转办的案件线索,也都一改过去领导签批、指派的习惯,每件必须进受案室、受案中心的流程,通过透明化完全消除暗箱操作。(杨槐柳 万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