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未成年涉毒犯罪人数上升

2016-06-04 08:47  来源:法制日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2014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逐年减少,2014年同比下降6.08%,2015年同比下降14.73%,2016年1月至4月同比下降11.48%。多发犯罪案件排名前五的罪名依次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在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中的占比分别为40.29%、19.09%、9.53%、8.56%、6.76%。

  这3年中,江苏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人数均呈下降趋势,而未成年毒品犯罪人数却呈上升趋势,3年间增长38.36%。

  江苏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周立武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呈现“三个多数”现象:低文化程度占多数,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70.25%;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占多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88.07%;农民和无业者占多数,占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的68.42%。

  周立武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发育不成熟,其次是不良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是家庭、学校监管不到位。

  据介绍,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存在父母离异、去世、外出打工等情况的占比达7.36%。他们或是跟随父母一方生活,或是由祖父、祖母、亲戚朋友代为照顾,甚至有些独自在社会闯荡,缺少基本家庭教育和管理。家庭教育的弱化增强了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产生的负面影响。

  部分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未成年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受好奇心和好胜心的驱使,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同时,部分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疏于管理,校园治安环境恶化,学生拉帮结派、黑势力渗入,容易诱发未成年学生产生行为偏差,走向违法犯罪。

  周立武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形成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合力。家长要着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加强同孩子的感情交流和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对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教育和引导,不歧视、不抛弃“差生”,严格控制学生退学,避免过早地把他们推向社会。

  周立武建议,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切实落实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和网吧远离学校的规定。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力度,将外来失学无业未成年人纳入综合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疏导。

  对有违法劣迹的未成年人,周立武认为,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应密切配合,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同时设立专人负责法制教育,与家长一道作好教育挽救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局面,有效解决和预防失足未成年人再犯罪问题。(马超)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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