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敬刚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16-05-03 19: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委原常委、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敬刚(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敬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敬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敬刚利用担任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款项拨付、项目手续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敬刚滥用职权,违法安排他人以会务、接待费名义报销并致使财政资金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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