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草案提请三审

2016-04-26 08:33  来源:人民公安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举行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草案提请三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国防交通法草案、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面意见,草案三审稿对二审稿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法律调整范围,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数量、驻在期限不再作限制,删除招募志愿者和聘用工作人员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适当简化临时活动办理程序,增加加强日常监管的具体内容。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分组审议时,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近年来来到我国境内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活动日益频繁,亟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引导。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不仅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规范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与会人员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将法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并多次调研,在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对法律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草案三次审议稿在调整范围、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框架结构合理,具体制度设计明确、具体,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既有规范也有鼓励和保障。

  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会议听取了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王文硕)


责任编辑:郭美宏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