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

2016-04-13 08:08  来源:人民公安报

聚焦风险防控保障实战需求

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

  在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面前,公安机关始终处于应急处突的最前沿。如何适应新常态、转变思路,不断加强公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成为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警务保障部门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突任务增多的新常态,不断完善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域协同的公安应急保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应急保障预案体系基本建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重特大突发事件面前,时间意味着一切。200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落实“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的一揽子政策措施。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对国家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对公安机关而言,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不仅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总要求,更是确保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基础。特别是在社会经济政治形势和社会矛盾发生不断变化的当下,如何让应急保障预案能适应变化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显得至关重要。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在公安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应急保障预案的建立健全工作。截至目前,一套覆盖防暴处突、反恐维稳、自然灾害救援、事故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等各个方面的应急保障预案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北京、山东、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省区市在编制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了经费、装备、物资、车辆、医疗、饮食等应急保障子预案,组织开展了各项实战演练,并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预案做出了及时的修订和完善。

  通过不断努力,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急保障预案的质量明显提高,在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应急储备仓库体系初步形成

  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发生了8.1级地震,造成我国西藏19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日喀则市聂拉木、吉隆、定日等3县受灾严重,17个县公安机关房屋及设备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全市的视频监控大部分失灵,部分警用车辆损毁。

  由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在拉萨和日喀则都已经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并储备了大量应急物资,地震发生后,应急储备物资及时送达灾区,确保了当地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而7年前,同样在西藏,这一切却艰难得多。2008年3月14日,拉萨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但是由于当时西藏还没有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公安部只得紧急协调运输飞机,将应急物资运往拉萨。

  没有仓库,应急物资就无法存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一直都是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项基础且十分重要的工作。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强化了仓库基础设施的建设。各级公安机关遵循规模适度、布局科学的原则,以满足本地区应急实战需求为前提,兼顾全省的需求、区域特点、交通条件、辐射范围等因素,科学规划警用装备物资仓库的布局。同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开展警用装备物资仓库的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目前,中央投资改扩建和新建的6个大区仓库、3个直属分库和12个地方库已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国31个省级公安机关都建立了应急储备仓库,建设总规模约10万平方米,全部达到公安部要求的2000平方米的建设要求。天津、吉林、内蒙古、上海、广东等省级综合仓库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

  目前,大部分省会城市和重点地级市公安机关都建立了应急储备仓库。新疆、西藏等部分维稳任务较重的县级公安机关也建立了应急储备室。以大区库和直属库为主干,省级和地方库为支撑,市县级库为补充的全国公安应急仓储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在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警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支撑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只是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的一方面。应急物资如何在关键时刻拉得出、运得快、送得到、不出事,如何补充、如何存储、如何转运、如何保管、如何维护,这考验着公安机关的应急储备管理水平。

  据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物资储备调运处处长许成云介绍,仓库管理主要分为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储备管理、调运管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体系,为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各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为加强应急保障,公安部制定了应急装备物资调拨预案,出台了警用装备仓库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应急装备物资采购、储备、调拨、补充、报废等工作流程;部署各仓库把应急物资的存储、转运、保管、维护工作作为仓储管理的中心内容,根据具体条件,将科学、规范、精细的管理理念融入仓储管理工作之中,把保质、保量、保急需、保安全的要求贯穿于仓储管理各个环节,坚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并重,围绕应急物资运作过程中的入库、储存、保管、运输、装卸出库等各个环节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8年来,公安部所属各仓库共向全国公安机关调运应急物资800多个批次、300多个品种、65000余件(套),总价值近5亿元。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一起物资丢失、被盗、错发等事故。

  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制度实现新突破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长期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不足问题一直存在。据许成云介绍,由于缺乏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应急储备经费无法纳入财政预算,对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公安应急储备经费制度建设工作,将应急储备金落实作为“210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督促落实。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多次与财政部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对将公安应急储备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行了研究和完善。经过长达3年的共同努力,2014年9月,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为各级公安机关争取应急储备经费提供了政策依据,是公安应急储备经费制度建设的一项新突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相关精神,指导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机关建立应急储备经费制度,规范应急储备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增强应急储备能力,提高各级储备标准

  公安应急保障的关键在于“应急”。公安应急装备物资是公安机关应急处突的基本条件,是公安机关执行应急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公安应急处置能力的物质基础。没有充足的装备物资,应急保障就是一句空话。

  “210工程”建设开展期间,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将全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推动和检查,各地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作为应急保障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推进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标准的落实,增强储备实力。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建立了分级定额、专项管理、优势互补、结构优化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制度,制定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坚持实物储备和企业代储相结合,初步建立了部、省、市三级储备结构。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的规定,目前,各级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制度,落实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机关应急储备标准,保持储备常量,形成区域间各有侧重、互相支撑、优势互补、结构优化的储备格局。

  公安应急物资储备主要有实物储备和企业代储等形式。对于储备条件要求不高、消耗使用量大、筹措时间长、难以及时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公安机关多采用实物储备的方式,增加储备数量。而对于存储条件要求高、保质期短、货源充足、更新补充快的应急装备物资,则多采取与相关企业或专业机构签订协议,实行社会或企业代储的形式。

  据统计,目前,全国31个省级公安机关本级应急储备物资已经全部达标。市级应急储备达标工作也在顺利开展。东部地区市级储备已基本达标,中部和西部地区50%以上达标。全国应急储备物资总值目前已达约4亿元。河北、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甘肃、宁夏等地应急物资实物储备总值达2000万元以上。北京、辽宁、黑龙江、山东、安徽、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出台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实现公安机关储备标准。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已经与警用装备企业建立了联动机制,由企业代储应急装备物资,保证应急情况下随时调用。

  应急保障区域合作和联勤联运机制逐步完善

  2013年4月20日,四川芦山发生7.0级地震。造成震中芦山县龙门乡99%以上房屋垮塌,卫生院、住院部停止工作,停水停电,人员伤亡严重。

  地震发生后,按照公安部党委的要求,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协调四川周边省市开展合作,提供支援,打好应急保障“整体仗、合成仗”,确保参加抢险救援的一线公安队伍所需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及时到位。地震发生的当天下午,公安部支援灾区公安机关的2辆炊事车、50顶帐篷、200个折叠床、400个睡袋、10套发电设备、50套照明设备等就从重庆西南仓库、武汉中南仓库、兰州西北仓库等地启运,并分别于当晚和次日上午全部运达灾区。震后的第2天下午,从北京中央总库、武汉中南仓库和南京等地调运的100顶帐篷、300部对讲机、10套发电设备、300件雨衣、100个手电,也通过空运紧急送往灾区,为参加抢险救援的公安队伍提供了有效的物资保障。

  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如此快速、高效地将各地的应急物资运往灾区,正是得益于公安应急保障区域协作和联勤联运机制的逐步完善。

  近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警务合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完成重大活动安保、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等方面,探索出一条以互助求共赢、以合作促发展的新路子。公安应急保障区域协作和警种联勤机制的建立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公安部区域警务合作的工作部署,各地加强了省际和地区级区域间的应急保障协同合作,建立区域间应急保障协作预案和衔接机制,完善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应急保障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深入推进区域联勤、理论研究、平台建设、实战演练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目前,东北、环首都、西北、泛西南、苏浙皖沪、中部五省和泛珠三角等7大区域都建立了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各地应急装备物资调运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此外,应急保障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与治安、特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特警队跨区域执勤警务保障机制,确保紧急状况下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及时保障到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应急装备物资调运机制,公安部加强了与交通运输部门、铁路、民航及物流等行业的沟通协调,公安机关先后与铁路、民航及物流等部门签署联勤联运协议,根据公安实战需要开设应急装备物资“绿色通道”,制定物资调运方案,形成规范有序的快速调运机制和紧急配送渠道,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能形成有效的保障能力。

  物联网系统在三级公安机关部署使用

  一直以来,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都是引领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对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而言,信息化手段的建设和应用不仅是新常态下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公安应急保障立足实际、服务实战的必然选择。在当前突发事件高发频发、全国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品种多、数量大的现实情况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管理、提高保障效率,是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必然选择。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财务工作会议要求,要借助“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协调的应急调运机制,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调度有序、高效及时,保证装备物资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要求,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会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论证,摸清需求、制定方案。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就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底,全国公安应急物资物联网管理系统通过检测、试用和技术鉴定,开始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硬件感知系统逐步建设应用。

  全国公安应急物资物联网管理系统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应急物资数据库,其云计算存储运行中心能够满足公安网内3000个用户同时访问的应用需求。目前,该系统已在部、省、市三级公安机关推广应用。

  那么,物联网的推广和应用在公安应急装备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呢?

  据介绍,建立公安应急物资物联网管理系统可以在充分掌握全国公安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决策,实现快速就近保障,对提升公安机关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建立公安应急物资物联网管理系统,能够通过对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的自动采集,实现数据的分级共享和高效分析,实现公安应急物资的实时、动态、可视化和精细化管理。更重要的是,物联网提供的大量一手信息及强大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为公安机关高效决策指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公安机关各警用装备仓库大多处于手工记账、人员清点的传统管理模式。受管理人员自身条件影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而物联网系统实现了应急物资出入库的自动识别、清点、记录、货架分配以及仓储条件、储存期限等管理功能,使管理者足不出户就能全面实时掌握物资状态、安防和库存条件等信息。此外,公安应急物资物联网管理系统还设置了个性化管理模块,可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警种选择不同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将实现应急装备物资的科学化和精确化管理,实现不同层级公安机关应急保障数据互联互通,使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络的整体效能和最大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拉萨“3·14”事件、四川芦山地震、乌鲁木齐“7·5”事件……在近年来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救援中,公安应急装备物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牢固树立战斗力标准,服务实战、贴近实战,默默工作、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应急保障任务。

  特别是“210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公安应急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应急处突行动为重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与本地处突实战相适应的应急保障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运作方式,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五”期间,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将始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三个服务”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任务,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科学管理为原则,继续以应急警务实战需求为导向、应急保障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公安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应对复杂多变安全形势、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执行重大警务任务的应急保障能力,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服务。(本版文图均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供)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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